2008年5月19日 星期一

【靈命進深 Q&A 專欄】

Pastor Graham:親愛的朋友平安,願上帝祝福你日日蒙福。這個小空間提供靈命進深的相關訊息分享與討論,歡迎與聖靈同事奉的弟兄姊妹互相交流。

3 則留言:

雙溪長老教會 提到...

day1.要談靈命進深,就需要先知道什麼是靈命進深? 一般來說,基督徒認為人的生命可以分為兩種存在狀況,一種是屬神的存在,一種是不屬神的存在。屬神的存在是從起初神創造天地時就命定的存在,而不屬神的存在則是指著當人因為犯罪墮落之後的存在。這其中的談論是以聖經創世紀中男人亞當與女人夏娃因為受到蛇(撒旦)的引誘而違背神的命令吃了禁果(分別善惡),於是人的生命裡有了罪。當然聖經中談論到罪惡入了人的心不僅是指著違背神的命令這麼簡單的一件事,它同時還包括了當罪進入人的生命之後,對人的生命帶來了一連串的墮落影響。我們從聖經的記載可以發現聖經指出了人離開神的生命是多麼的軟弱和可悲。因為對誘惑的抵抗力降到一個空前的低點,並且人的羞愧之心發動起來,不在能享受伊甸園所帶來的愉悅,反而想方設法的躲藏在自以為安全的角落,又拿片葉子妄圖遮蔽羞恥的生命,甚至最終在不得不面對慈愛的創世神時,反咬愛他的神一口,於是終極的刑罰~遠離伊甸園(遠離神)~就成了人的下場。創世紀這段經文的敘述十分真實的道出人在墮落過程中的心酸與無奈,這就是不再屬神的人的狀態。面對人如此悲慘的墮落生命,慈愛的創造之神並不永遠忿怒,祂決意要終止人墮落的狀態,使人恢復屬神的生命。我們說這被神恢復,與神聯合的過程就是靈命進深。

雙溪長老教會 提到...

day2.既然我們說被神恢復、與神聯合的過程就是靈命進深。可見當我們強調靈命進深的概念時,其實是不同於認罪悔改的概念的。因為這兩者雖然指的都是人從不屬神的狀態轉變成為屬神的狀態,但認罪悔改比較在指出人生命中魂的部分所發生的改變,而較少提到關於靈的部分所發生的改變。並且認罪悔改比較著重於人的自由意志之決定,而我們所要提及的靈命進深這部分,由於是要涉獵更多關於靈的改變,因此重點是在人的靈被神的聖靈所賜予、重生、建造的恢復過程。也就是說這是神的聖靈掌權,人的靈降服。這樣的一種靈命進深。

雙溪長老教會 提到...

day3.正如神是三一的,從神形象所造的人也是三一的,人的生命是具有靈、魂、體三個部分的受造。我們熟知人的體指的是骨、血、肉、等所組成的肉體,人的魂則是指著知、情、意這三功能說的,而人的靈則相關於與神聯合的生命。正如人的魂不同於人的體一般,人的靈也不同於人的魂。人的體提供了人的魂存在與表達所需的基礎,同樣人的魂也提供了人的靈存在與表達的基礎。並且,正如人的體可被屬肉體的五覺所證實,人的魂可被人的五感所感知一般,人的靈同樣能被靈覺所證實。並且,人的靈不僅是真實存在,也能依照聖靈的意思,行使神所賜的權柄,活出受造時神心意的靈命來。我們知道,健康人的體受健康人的魂所掌管,健康人的魂也受健康人的靈所掌管,同樣的健康人的靈也應受神的聖靈所掌管,一個人的生命能恢復這樣的受造秩序就是靈命的恢復,當一個人的靈命恢復了順從神的功能之後,就能與神聯合,靈命進深到神裡面,終日活在神裡面。